发表时间:2019-07-26浏览次数:
1.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曾购买过临港地区双定双限房或配套商品房,且在上海市临港地区无产权房。
2.每一租期的租金转账凭证需定期上传至上海临港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3.若经人才补贴工作小组核查,申请人材料存在有失实或造假行为,即刻停止申请人相关申请及补贴,并退还已享受的补贴,同时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港地区住房保障体系异常名录,不得申请临港地区其他相关配套人才服务政策。
本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