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3-10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21〕11号)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19〕40号)有关规定,现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报名条件且在新片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
二、申请材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报名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
(二)用人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劳动合同(应明确在临港新片区工作单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人证明文件:
1、外国国籍人士提交护照、签证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近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申请人使用多个不同身份证明文件纳税的,需一并提交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在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https://www.lingang.gov.cn/)下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现场报名考生信息表》,填写完整后携申报材料提交至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相关窗口人员对材料受理、初审,材料齐全后报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人才工作部门审核。
(三)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人才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考试院统一开通账户和密码并将账户和密码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凭账户和密码在3月31日24时前登录http://kzp.mof.gov.cn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
四、受理部门
受理时间:2021年3月10日到3月16日
受理地点: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紫衫路158弄1号楼2楼)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21-68289698转8069
五、其他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旦发现有虚假或不实,申请人将被取消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2、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