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10-21浏览次数: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党委组织部、张江高新区各分园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打响“海聚英才”人才工作品牌,依据(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指引》(沪科创办[2022]9号),上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联合开展2022年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道选一批优质科技产业园区,作为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并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目标定位
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要精准对接人才发展链、技术创新链、企业成长链的核心需求,充分发挥产业引领、资源集聚的优势,以空间服务为基,以人才、政策、金融、科技、市场、文化等服务为重心,集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各方咨源,搭建开放、共享、互惠的交流平台形成多层次,多性度,全方位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上海打造世界一流“海聚革才”赛会平台提供有力支撑。
02、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2.园区场地产权清晰,租赁备案手续完备,至少具备作为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基地5年以上使用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变更用途。
(二)运营能力
2.运营团队专业离质高,拥有至少5名专职工作人员,自主运营团队具备专业化能力;拥有至少3名签约创业导师。
(三)服务能力
2.组织推荐园区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团队参与“海聚英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知名赛会活动。
3.近三年来,有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和发展,提供融资,成要转化,人才保障,机识产权等全方位服务的成功案例。
03、程序和要求
(一)提交材料
符合上述申视条件的电单位,按填报要求,如实写《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表》,并准备相关附件,加盖单位公章,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所在张江高新区分园管理机构。如申报单位注册地不属于张江高新区,将中报材料交至所在行政区党委组织部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申报单位,将材料交至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初审推荐
各区党委组织部门(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分圆管理机构共同对本区内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原则上每区推荐不超过4家;自贸区临港新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电程单位初审,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家。11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和电程单位材料交至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纸质服和电子版各一份)。
(三)组织评审
坚特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人才办、上海科创办、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组织开展对申报单位的实地抽查和专家评审。坚持好中选优,产生拟入选名单,在上海科创办官属公示5个工作日。此后,印发正式入选名单。
(四)监督检查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申报的,经查实后撤销其申报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眼、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格等违法违记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04、联系方式
市海聚英才发展促进会:
地址:黄浦区南昌路57号7号楼308室
联系人:徐锋
联系电话:33050019 15601964577
附件:
上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