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06-02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决策部署,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助力新时代上海人才高地建设,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上海市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大赛。
一、大赛主题
汇聚英才·激发动能。
二、赛事目标
上海市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大赛充分展示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成果,遴选一批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项目,发掘一批优秀人力资源服务团队。通过项目培育、融资对接、合作推广等方式,助力形成一批具备经济和社会效益、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成果。遴选出的优秀项目和单位将代表上海参加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
三、参赛对象
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取得本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和应用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且在本市依法注册的其他企事业单位也可报名参赛。
四、赛道设置
(一)赛道分类
1.初创组:
工商登记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单位可参加初创组比赛;
2.成长组:
其他单位可参加成长组比赛。
(二)赛道范围
1.聚人才促就业创新类。
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培育及相关环境改善创新项目;推动高质量就业及新就业形态创新项目。
2.国际化HR创新服务类。
包括: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或模式在上海的落地与实践;上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海外创新创业项目。
3.数字化创新技术应用类。
包括: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创新项目;高新及专精特新类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创新项目;人力资源服务技术与前沿技术领域结合发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虚拟现实等)。
4.成果转化及商业模式创新类。
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跨界赋能或商业模式转型创新项目;人力资源服务质量提升创新项目;人力资源创新理论研究实践应用项目。
五、赛事组织
(一)大赛组织
大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为支持单位。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二)大赛环节
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其中,初创组初赛由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成长组初赛由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决赛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
(三)大赛评审
为确保大赛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大赛组建评审委员会,由国内人力资源服务及关联行业知名专家学者、投融资机构评估专家、大型实体企业负责人、知名人力资源机构负责人等组成。
六、具体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21日)
各参赛单位于6月5日起在线报名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weixin.shrc.com.cn:8080/fgrcpx/link.html。报名通道可选择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或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请参赛单位于6月20日前将大赛《报名表》、《计划书》报送相关区人社部门或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各区人社部门或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于6月21日前将审核后的参赛项目报送大赛组委会,经审定后确定参加初赛名单。每家单位每个赛道可选择1-2个赛道范围参赛。
(二)大赛初赛(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
大赛初赛分为初创型、成长型两个赛道。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由各赛道主办方另行通知参赛单位。初赛两个赛道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0个,以及优胜奖、组织奖若干。其中,一、二、三等奖各15个项目(共30个)进入大赛决赛。初赛获奖名单公示五天。
(三)大赛决赛(2023年7月中旬)
大赛决赛将通过在线投票、现场路演+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并评选出一批优秀参赛项目。其中,初创组、成长组决赛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以及优胜奖、组织奖若干。
七、赛事配套
(一)组织专家对决赛获奖项目进行专项培育辅导,专项培育辅导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择优推荐获奖项目代表上海参加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
(二)获奖机构纳入本市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落户名单,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提供优先落户支持(不超过3人)。
(三)对大赛表现突出的团队或者个人在职称评审、人才计划评选、人才公寓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优先推荐获奖项目与投融资、产业基金对接,加强推广应用。
八、报名联系方式(临港新片区)
联系人:
胡老师021-68281416
钟老师021-68281000-913
邮件地址:zhongjh@shlgservice.com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