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9-06浏览次数:
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拔尖、青年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开始,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作为东方英才计划重点区域选拔推荐平台,承担注册地、实际运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的非公企业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条件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领军项目
一、资格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拥有专业团队,能够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创新人才;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二)在临港新片区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地合一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
2.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项目,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项目(含原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业项目入选者;
3.尚在首聘期或支持期的白玉兰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教师项目入选者;
4.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
5.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二、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
临港新片区内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新片区推荐人选。
(二)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
经1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在沪国家实验室主任,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经认定达到本行业领域申报人才平均水平,经单位审核、公示后,可直接进入终审环节,不占平台推荐名额。每名专家每年总计可推荐1名人才申报东方英才计划任一项目,若出现专家推荐多名人才情况,以手写推荐时间先后顺序为准。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按标准和程序推荐其团队核心骨干成员的,可不受推荐人数限制。
市人才局对专家举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系统内显示,申报单位应及时主动关注审核结果。
2. 社会团体举荐
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
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申报的,申报材料应提交所在单位复核。用人单位要对各种渠道申报的人选审核把关,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申报个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从事兼职的专业技术业绩可作为申报材料,经兼职单位确认后一并提交申报单位。
拔尖、青年项目
一、资格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遴选对象为在我市急需重点领域、人才高地建设重点区域以及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人才,包括在临床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成电路、融合、科技期刊、商贸、会计、司法、体育、规划、基础研究等领域以及在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创新工作,或在国家实验室、高峰人才团队等重大战略科技创新团队中承担重要任务的人才。
(二)在临港新片区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地合一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近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三)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
二、推荐方式
临港新片区内非公企业申报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核把关后向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报送有关材料,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形式审查和初审,市人才局会同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组织终审确定拟入选人员。
临港新片区作为重点区域,适用专家举荐机制。经1名及以上高峰人才、国家实验室主任或2名及以上同专业领域在沪两院院士联名推荐的,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进入终审环节,不占用用人单位或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推荐名额。
每名专家每年可推荐1名人才(包括所有东方英才计划各项目),若出现专家推荐多名人才情况,以手写推荐时间先后顺序为准。通过专家推荐的申报人需填写《专家推荐表》。
如何申报
本次东方英才计划均通过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https://www.sh-italent.com/PolicyGuide/TalentPlanIndex.aspx?ID=42622)进行申报,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1.单位注册(即日起至2024年9月6日)
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人才计划一站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https://www.sh-italent.com/PolicyGuide/TalentPlanIndex.aspx?ID=42622),根据提示完成单位注册。已使用过该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
2.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推荐(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8日)
(1)已完成资格审核的单位登录“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为本单位拟申报人员注册信息,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申报人员登录个人账号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其中申报平台及受理点根据单位类型选择)。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应真实有效, 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征信系统。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须采取线下纸质方式填报提交。
通过专家推荐和社会团体举荐的申报人分别填写《专家推荐表》《社会团体推荐表》。
(2)个人将材料提交单位审核。单位对照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材料退回个人重新填写。审核无误后,单位上传加盖公章的推荐意见,于系统内提交至受理点。
3.审核选拔(2024年9月中旬—2024年10月中旬)
领军项目
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7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通过“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对填写内容与附件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初审,包含单位注册信息及个人填报信息。
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18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完成初评工作,根据名额分配数确定初评通过人选,推荐至市人才局。市人才局在评审委员会指导监督下,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拔尖、青年项目
2024年9月30日前,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完成初审工作。
2024年10月中旬前,由市人才局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终审工作。
联系方式:
钟老师 68289698-8028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