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12-22浏览次数:
最新!根据《上海市实验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实验研究、实验教学、实验服务、实验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已下放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权的单位,可自主进行评审。中央在沪单位中非主体系列(专业)实验技术人才确需委托本市评审的,由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经本市行业主管部门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推荐报送。点击阅读原文详看↓
职称等级和名称
本市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
职称评聘方式
(一)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实行评审方式。组建上海市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本市高、中级实验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委相关机构。
(二)实验技术系列初级职称实行聘任制。聘任权下放至用人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制定聘任办法,各单位聘任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本市标准。
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端正,坚持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对学术不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3.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身心健康要求,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二)实验员(初级)职称标准条件
1.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专科学历,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
2.专业能力要求:
(1)熟悉并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实验技能和实践经验,能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
(2)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安全,参与团队及学科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工作。
(三)助理实验师(初级)职称标准条件
1.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并考核合格。
(3)具有专科学历,受聘实验员职务(岗位)满2年并考核合格。
2.专业能力要求:
(1)掌握并能够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实验技能和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熟练使用与工作相关的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日常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或协助研制实验仪器设备。能够参与实验技术、实验教学或实验管理项目,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撰写实验报告。
(2)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安全,参与团队及学科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工作。
(3)具有指导和培训实验员的能力。
(四)实验师(中级)职称标准条件
1.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满2年。
(3)具有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岗位)满4年。
2.专业能力要求:
(1)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能力,取得一定的实验业绩成果。
(2)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解决本专业范围内实验技术问题;或参与实验课程教学或指导课程实验,教学或指导效果良好。
(3)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维护实验安全,参与团队及学科建设和其它社会服务工作。
(4)具有指导和培训助理实验师的能力。
3.业绩成果:须取得以下实验技术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2个及以上:
(1)参与完成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
(2)公开发表实验技术相关论文,或独立撰写实验技术相关总结报告。
(4)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6)参与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或公共实验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或功能提升项目,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
(8)获得局级及以上科研或实验技术工作奖励。
(9)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局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奖励。
(五)高级实验师(副高级)职称标准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2年。
2.专业能力要求:
(2)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技术,具有跟踪本专业岗位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的能力。从事实验教学人员须系统掌握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讲授实验教学课程或实际指导实验,教学或指导效果优良。
(4)培养本专业岗位中、初级实验技术人才,提高其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指导开展实验与实践。
(1)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局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3)参与撰写实验技术相关著作、或参与撰写或编写实验技术相关教材,并公开出版。
(5)负责研制实验仪器设备,掌握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明确判断仪器设备故障,改进操作方法,解决关键问题。
(7)取得发明专利,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9)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奖励。
1.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
2.专业能力要求:
(2)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功底,学术造诣或技术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领域实验进展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针对实验工作提出建设性构想,对实验技术、实验能力以及实验室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推动本专业发展。从事实验教学人员须深入系统地掌握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指导实验教学课程或实际指导实验,教学或指导成果优秀。
(4)负责本专业岗位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培养本专业岗位实验技术人才,提高其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指导开展实验与实践。
(1)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撰写实验技术相关著作、或参与撰写或编写实验技术相关教材,并公开出版。
(5)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研制改造实验仪器设备、大型应用系统或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功能,解决“卡脖子”问题。
(7)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9)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奖励。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实验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经相关程序审核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或正高级实验师。
(1)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3)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取得发明专利,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5)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1)主持完成国家级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5)列入国家级人才计划。
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职称,因工作需要转到实验技术岗位任职满1年的人员,可直接评聘同一级别的实验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