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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承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再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沪府规〔2020〕18号)的文件精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自11月1日起承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审批”工作职能,承担引进本区域国外智力和外籍人士工作许可审批职责,原由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临港新片区实施范围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职能划给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具体实施范围为注册或实际经营在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与原临港地区面积约386平方公里的产城融合区域的单位(具体为:北至大治河,西至G1503高速公路—瓦洪公路—两港大道接中港,东、南至规划海岸线围合区域,浦东机场南侧区域,小洋山岛区域),请范围内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safea.gov.cn)

将单位信息中“单位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变更为 “临港新片区”业务受理点。


受理地点

南汇新城镇紫杉路158弄1号楼(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2楼

咨询电话:021-68289698转8012。

 特此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