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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落户政策”用人单位资质申报的提示

发表时间:2021-12-15浏览次数: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4日

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二楼12号综合窗口(紫杉路158弄A1座)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

 

二、申报地点

咨询电话:68289698-8069,金老师

温馨提示:因近期电话咨询量大,请耐心等待接通。我们也将收集共性问题,于近日发布热点问答。)

 

受理范围

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431平方公里范围内相关用人单位

 

四、所需材料

 1、相关信息 

信息登记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详见附件1、信息登记表)

 

 2、相关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公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协议复印件或产权证复印件)

税务材料(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单位税务信息截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