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高能级航运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财政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关于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高能级航运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中的作用,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积极发挥财政扶持政策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高能级航运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财政扶持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且符合高能级航运服务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引导政策。
二、申报时间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31日(2024年03月31日17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途径
途径一: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newportal.lingang.gov.cn/lgxpq/#/login),点击“新片区管委会促进经济发展财政服务”模块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高能级航运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进行申报。
途径二: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https://p.lingang.gov.cn/portal/#/),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高能级航运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进行申报。
四、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需在线填报基础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合作协议;(如有)
(4)高能级航运专项扶持申请表;
具体专项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申报系统,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在系统内提交2023年7月至12月相关业务材料。
五、审核程序
企业在规定期限进行申报,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综保处(航运处)负责初审,如涉及专家评审事项,综保处(航运处)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财政处负责复审。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综保处咨询电话:68280295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软件公司:60336595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特殊综合保税区处(航运处)
2024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