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贸临管委〔2020〕883号
关于印发《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地引进外国人才的办事指南》的通知
临港新片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地引进外国人才的通知》文件规定,管委会制定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地引进外国人才的办事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文件要求,予以申报。
特此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印发 |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更加便利
更加开放地引进外国人才的办事指南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人才集聚,推动人员自由执业,实现各类人才在新片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打造创新活力迸发的海内外人才高地,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地引进外国人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片区的外国人才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时,可享受通知中相关便利。现结合临港新片区实际,制定办事指南如下。
一、 申报对象
(一)注册在新片区内的科研机构、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国有企业等聘请的高科技领域外国人才。
(二)注册登记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内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上海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工、技师等外国技能型人才及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紧缺急需外国人才。
(三)新片区内承担国家、本市重大项目团队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的主要外籍成员或其他外籍核心成员。
(四)在新片区投资或创新创业的法人、小额投资人等外国人才。
二、申报材料
(一)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人才证明材料:技能型人才须提供相关技术、技能的证书、证明;小额投资人须提交12个月内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注册资金实缴)等投资证明,法人须兼任单位具体职务;高科技领域的外国人才、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紧缺急需的外国人才及承担国家、本市重大项目团队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的主要外籍成员或外籍核心成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岗位说明。
(三)单位证明材料:科研机构、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中心须提交相关部门认定材料;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项目科研团队须提交国家、上海市重大项目批文及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及项目拨款凭证。
(四)其他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时须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safea.gov.cn),单位信息填选时,“单位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列表里勾选“临港新片区”业务受理点并另上传单位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后无需等待,请单位经办人带好所有上传的单位及经办人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
(二)用人单位经办人须以电子方式在附件中上传提交申请函(附件1)、人才证明材料及其他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所需证明材料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手续办理,享受通知(附件2)中相关便利。
四、受理部门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1:30、13:3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紫杉路158弄1号楼)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21-68289698
五、其他
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一旦发现有虚假或不实,单位将不再享受临港新片区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优惠政策措施,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申请函
2.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地引进外国人才的通知
附件1
申请函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姓名xxx(中文姓名/译名:xxx),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何时何学校毕业,获何学历学位。何时来我单位工作任何职(或何时来新片区创办何单位任何职)。
经我单位审核认定其符合下列相关标准之一:
□新片区内科研机构、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国有企业等聘请的高科技领域外国人才。
□上海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工、技师等外国技能型人才。
□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紧缺急需的外国人才。
□新片区内承担国家、本市重大项目团队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的主要外籍成员或其他外籍核心成员。
□在新片区投资或创新创业的法人、小额投资人等外国人才。
现申请为其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时,按照《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地引进外国人才的通知》相关政策措施给予便利。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地
引进外国人才的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加快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化外国人才管理服务制度创新,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提升发展能级,完善城市功能,为区域内用人单位提供更便利、更开放的外国人才引进政策,现将我委支持你区外国人才引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大力度支持引进外国科技创新人才
1、 支持引进高科技领域创新的外国人才
对于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内的科研机构、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国有企业等聘请的高科技领域的外国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2、 加大力度引进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国人才
对于新片区内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上海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工、技师等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国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二、 支持重大项目外籍科研创新团队成员的引进
3、 给予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办理工作许可“绿色通道”
针对新片区内承担国家、本市重大项目团队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的主要外籍成员,经新片区管委会认定,对于符合基本准入标准的项目团队内的外籍核心成员,可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并享受本市外国高端人才相关待遇;对于项目团队内的其他外籍核心成员如确有需要,经推荐及认定后,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限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三、 赋予新片区管委会外国人才引进管理及自主权
4、 赋予新片区“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推荐权
新片区管委会可根据重点产业布局,推荐区内的重点科技创新单位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清单内单位聘请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作为外国高端人才,享受办理工作许可的相关便利。
5、给予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加分项
针对新片区内用人单位聘请的外国人才,经新片区管委会认定推荐,可作为满足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计点积分涉及地方鼓励性加分项,给予计点积分最高10分的额外加分。
6、建立用人单位信用记录体系
在新片区探索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差异化流程,对信用优质的用人单位,在办理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时,给予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资历证明和相关任职资格证明采用承诺制,学历证书免于认证,材料核验流程简化等绿色通道,信用单位应对其聘雇的外国人才进行背景调查并承担责任。
四、 为外国人才来新片区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7、支持创新创业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
针对在新片区投资或创新创业的法人、小额投资人等外国人才,在企业依法设立后,首次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延期时可结合创办公司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社保交纳等酌情给予延期。
五、为新片区用人单位及外国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
8、为用人单位提供引进海外智力平台
围绕新片区建设的引才引智需求,大力支持新片区内的用人单位引进外国人才,充分利用市科委(市外专局)驻海外联络处的渠道和资源,为区域内用人单位提供海外智力平台,拓宽海外引才渠道,搭建用人单位与外国人才沟通交流的桥梁。
9、为新片区外国高端人才办理信用卡提供便利
为满足外国人才对信用卡的办理需求,允许新片区内用人单位聘请的外国高端人才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办理信用卡,并可享受简化办卡手续,提供理财服务等绿色通道。
10、支持新片区探索建立外国人才服务港湾
支持新片区探索实施区域内外国人才本地融入服务,鼓励新片区开展外国人才岗前培训、法律咨询、文化交流等融入活动,积极推进新片区外国人才服务港湾的建立。
请你区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秉着务实、严谨、高效、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员力量贯彻落实,确保政策发挥最佳效应,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为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外国人才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
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