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贸临管办〔2021〕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府外办综〔2021〕33号),2021年度上海市“白玉兰纪念奖”、“白玉兰荣誉奖”和“上海市荣誉市民”推荐申报工作已启动。要求结合上海市“五个中心”建设、“三大任务”推进、“四大功能”强化和“五型经济”发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抗击疫情、复产复工”等中心工作,在本单位范围内认真挑选涉及经济、金融、贸易、航运、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以及对外友好交流等领域的合适人选。同时,也要关注那些在本单位范围内工作、在上海市生活多年或长期开展友好交流合作、扎根基层、身处一线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外籍人士。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被推荐的外籍人士应符合以下要求:为临港新片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声誉和社会影响。长期从事与上海的交流合作,在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并取得突出成绩,为推动上海对外交往、提升社会国际影响力作出突出贡献。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白玉兰纪念奖”的外籍人选一般应在沪长期工作满两年以上,或与上海开展长期友好合作交流五年以上有突出贡献者。
2、申报“白玉兰荣誉奖”的外籍人选一般应在获得“白玉兰纪念奖”后满两年以上、或继续与上海开展长期友好交流三年以上并作出新的突出贡献者。
3、申报“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外籍人选应较“白玉兰荣誉奖”获得者有更杰出重大贡献、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可度或国际影响力者。
二、申报材料
1、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的2021年《申请表》一式3份(可附其他推荐材料),经主管领导签署、单位盖章后上报。申请表可在“上海外事办”网站(wsb.sh.gov.cn)“对外表彰”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2)申请者2寸彩色近照3张,分别贴于或彩色打印在每份表格右上方;
(3)申请者护照首页复印件;
(4)申请表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及签署盖章后的pdf扫描件)、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不小于500KB,JPEG格式)、护照首页扫描件通过邮件报送。
2、所报材料要客观公正,申请人的主要事迹应翔实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
3、申报“白玉兰荣誉奖”或“上海市荣誉市民”,应重点突出申请人在上次获奖后所作出的新成绩、新贡献。
4、如需保密或本人不希望公开宣传,请在表中注明。
5、申请表除领导签署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
三、申报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周三)。
请各单位在此期限内将所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ishi@lgxc.gov.cn。纸质版材料报送待最终审核后另行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朱婧文 电话:68283063)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