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放创新 · 智慧生态 · 产城融合 · 宜业宜居
发表时间:2023-03-15点击次数: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前信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审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工
邮寄地址: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联系电话:021-64085119-3326
电子邮箱:346069626@qq.com
传 真:021-64758279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专项规划编制机关、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