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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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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意见征询

发表时间:2023-08-01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总部机构投资落户临港新片区,打造能级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结合临港新片区总部经济工作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政策概况

(一)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打造能级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明确针对总部机构的扶持范围、扶持内容、奖励要求等。

(二)政策期限

本办法自2023年8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

 

二、公示期限:

(一)公示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

(二)收集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

 

  •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8800206458@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处。

 

详情见附件。

 

附件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意见征询公众意见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