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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05点击次数:
关于“临港新片区水华路地块社区公园项目新建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公示反馈意见的告知说明
临港新片区水华路地块社区公园项目新建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于2024年05月17日至05月2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反馈意见截止日为2024年06月02日。收到公众意见后,我委进行了整理和归纳,并会同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现对公众反应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一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在的区域是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应以控详规划为准。根据《上海市临港新片区PDC-0302单元04、05等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264号文批复),08-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规划图则中要求该地块建设“环卫分所占地2000m2、含环卫休息场所及小压站、公厕建筑面积400m2,含地下采灌井。” 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要求,且已根据上一轮公众反馈的意见缩减了环卫分所的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缩减了公厕的建筑面积、取消了小压站。
二、环卫分所的功能为管理用房,已在公示图中标明。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沪规划资源〔2024〕2号),公示内容为项目的总体布局,不含深化设计图纸。
三、本绿地项目用地范围不包含已建变电站区域,变电站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PDC-0302单元04、05等街坊控制线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中确定的市政供应设施用地,不在本次方案公示与审核范围内,仅作为周边现状参考。
四、设计方案中的草坪的最高点6.8米为吴淞高程,非实际高度。北侧方鼎路人行道的标高约4.7米,南侧方竹路人行道标高约5.15米。绿地项目设计中做了微坡造景,仅起到景观作用,不影响公共绿地使用的便捷性。
五、本项目无机动车停车位,无机动车出入口。
六、根据居民意见,综合考虑周边学校需求,可将公厕位置适当往南移。
感谢各位居民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