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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表时间:2025-06-30点击次数:

序号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备注
1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部门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或其他临时占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占道费。因施工、抢修地下管线或其他情况需要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挖掘修复费:见文件(具体按《上海市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第八册)[SHA1-41(08)-2018]<城市道路掘路修复工程>》)
临时占道费:市区甲等2元/平方米·天;乙等1元/平方米·天;郊区一级1元/平方米·天;二级0.5元/平方米·天
政府制定/上海市财政局建城[1993]410号
财办税[2020]13号
 
2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部门机动车道路停车费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划设泊位标线,设置道路停车标志,公示停车收费标准和道路停车规则。道路停车可以采取按时或者按次方式计收停车费。道路停车采取按时计费的,可以根据周边地区的道路交通状况,采取累进计费或者限时停车的办法计费。重点区域白天首小时内1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10元;夜间10元/次。内环线以内其他区域白天首小时内10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6元;夜间8元/次。内、外环线间(含外环线外城镇)白天首小时内7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4元;夜间5元/次政府制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发改委  市政府令2012年第85号 
3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部门港口岸线使用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1)内河港口岸线:2元/米.半年;
(2)沿海港口岸线:按码头前沿水深2米以下3元/米·季;2米以上至5米以下10元/米·季;5米以上至8米以下30元/米·季;8米以上90元/米·季
政府制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港口条例》
市政府令2014年第16号
 
4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部门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赔(补)偿。经过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临时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挖掘公路及公路用地、跨(穿)越共公路及公里用地修建桥梁或者在公路及公路用地架设、埋设各类管线、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造成公路路产损坏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适用补偿,其他情况适用赔偿。高等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损坏赔偿标准为180元/平方米,详见文件政府制定/上海市财政局《公路法》 
5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部门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见文件(按市政工程养护维修定额)政府制定/上海市财政局市人大公告1994年第11号 
6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0元/平方米政府制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沪房计财[2022]1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