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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管委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1-02-05点击次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深入贯彻和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立法,深化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运行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各项工作情况

(一)不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一是制定总体目标。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理临港新片区的新任务新要求,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年初管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成立临港新片区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大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二是开展责任签约。为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确保管委会法治建设责任制目标的全面完成,由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基本形成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框架和工作体系。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管委会已初步建立围绕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度创新和事权承接方面的制度体系,新片区成立一周年之际,印发管委会工作制度汇编,共包含108项具体制度。

(二)不断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一是配合市发改委参与了国务院印发的《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临港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等文件起草工作,牵头起草了《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二是积极研究临港新片区立法保障模式,经与市相关部门多次研讨,优先采用国家综合授权模式,同步争取经济特区立法权,适时启动地方立法工作,开展《临港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和法治保障路径研究》、《临港新片区法治需求研究》等课题研究,形成临港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实施路径方案,为新片区发展提供根本性法治保障。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设立上海国际商事法院,市司法局发布《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积极洽谈引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境外知名仲裁机构,率先允许本地优秀律师事务所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同城分所,举办全面提升临港新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发布会,揭牌启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和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截至目前,已有18家知名仲裁、调解、律所、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签约入住,11家调解、仲裁、审判机构共同会签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共建合作协议。二是最高院、上海高院、市检察院、上海海事法院、市三中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海事法院、浦东法院等分别发布司法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的工作意见,设立上海检察机关临港新片区检察服务基地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浦东法院执行局临港新片区执行工作站,加快筹建上海市三中院巡回审判点和上海金融法院派出法庭,升级改造南汇新城法庭为上海法院临港新片区集聚办公区。三是制定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临港新片区企业集中登记地认定及管理办法》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建立“18+N”特色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工作。

(四)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推进两批1170项集中行使事权的下放和承接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两批集中行使事权共行政审批5365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134件,开展行政处罚43件、行政强制24件;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等方面发出新片区首张许可证书。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照国务院和上海市发布的51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定《临港新片区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两批集中行使审批事权,梳理形成64项涉及“证照分离”的改革任务。其中,实行告知承诺改革25项,优化服务方式39项。

(五)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政务公开、复议诉讼机制。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7个配套文件精神,年初征求各部门意见,建立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计14项,基本履行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决策后评估等程序。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和形式,运用图表图解、流程演示等解读形式对20余份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三是建立健全复议诉讼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负责人现场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出庭应诉,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六)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评估论证、听取意见、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布等制定程序。今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已完成备案9件。二是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核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修改意见,对市政府办公厅法律事务处的备案意见及时纠正。三是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做到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书面报送备案材料,并在网上平台同步报送。

(七)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和能力。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做好证件办理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共组织48名管委会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考试,申请新办执法证76件,申请罚没款组织代码2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是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成立的第一个完整年,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法治水平和所承担的事务不够匹配,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尚未全面落实,个别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执行不够到位。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行政事权下放体制机制仍需继续深化,部分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尚未完全厘清。

三、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开局之年,做好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法治政府建设新的突破。

(一)加强临港新片区建设法治保障。研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和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的制定或修改工作,为政策制度创新、特殊功能打造、现代化新城建设等提供有效法制支撑。

(二)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作用,加大对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各类涉法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本市“证照分离”改革和国务院新增一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实浦东新区31个行业“一业一证”在临港新片区试点办理。

(四)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7个配套文件,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发布2021年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出庭应诉水平做到“既出庭又出声”,积极参加出庭、应诉、讲评“三合一”活动。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强对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民法典及新修订法律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着力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公示,形成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建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完成执法证件的统一换发工作。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