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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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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产业专项规划(2022-2025年)

发表时间:2022-09-06点击次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国际数据产业专项规划

(2022-2025年)


意见征询


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打造“国际数字之都”总体要求,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制定《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产业专项规划(2022-2025年)》,拟通过四年时间,加速推进临港数据产业国际化,加快数字贸易发展。


具体任务有:


1、 夯实基础设施:推进海缆登陆站、算力中心、互联网交换中心、物联感知、信息安全与管理保障体系建设;


2、 建成载体平台:建设“信息飞鱼”核心承载区,推进数据贸易先行先试区等试验区建设,驱动国际数据要素产业规模化发展;


3、 发展生态体系:通过场景培育企业主体,政策激活市场活力,推动产业集群,打造标杆项目、标杆园区;


4、 数据流通服务:推进数据监管与安全流通评估,试点流通服务,完善管理平台;


5、 数据赋能产业:建设大数据实验室创新中心,建设成熟应用的行业、民生、数字治理场景标杆。


通过三年,共20项任务建设推进,实现数据要素价值进一步释放,国际数据产业合作进一步开放,行业赋能效应进一步提升,助力上海国际数字之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公示期限:


(一)公示期限:2022年9月6日至9月13日


(二)收集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


三、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nxzhou@lgxc.gov.cn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详情见附件:


附件一、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产业专项规划(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二、公众意见征集表.docx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国际数据产业专项规划

(2022-2025年)


(征求意见稿)

数据产业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支撑,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立足临港数据产业发展基础及国际数据港建设实际,聚焦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国际数据产业供给能力和行业赋能效应提升,发挥数据价值,助力行业集聚发展,布局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产业建设,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总体考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30周年庆祝大会上“要更好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作用,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的讲话精神,立足临港新片区新发展阶段,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等政策文件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创新突破为主题,以有序开放国际数据产业合作为主线,进一步推进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产业供给能力和行业赋能效应提升,跨境数据安全流动“先行先试”,培育自主可控和开放合作的产业生态,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筑牢产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价值引领。坚持数据价值导向和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采好、管好、用好数据,激发产业链各环节潜能。


基础先行。强化标准引领和技术创新,聚焦存储、计算、传输等重要环节,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


系统推进。坚持产业链各环节齐头并进、统筹发展,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系统布局,生态培育,推动产业链现代化。


融合创新。坚持大数据与经济社会融合,带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和数据资源共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治理效能,加快数字社会建设。


安全发展。安全和发展并重,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全面提升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发展质量、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


开放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把握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兼顾各方的合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


--产业基础设施持续夯实。国际数据产业数据要素底座进一步提升,加快跨境多域的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国际海光缆容量和国际出口带宽,加快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全球数据枢纽平台、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等临港信息基础设施硬实力提升。


--产业载体平台加速建成。以建设国际数据港为抓手,确立“产业+数据”的融合发展模式,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内外融通的产业载体平台,重点发展数据加工分析、数据安全保障、数据流通交易等国际数据服务,建设临港国际数据产业链接枢纽高地、要素配置高地、价值转化高地、安全治理高地。


--产业生态体系良性发展。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标杆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引入国际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及市值超百亿的流量型企业,形成国际协同创新标杆示范。推进物流、制造、金融等多行业数据流通示范。


--产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数据要素行业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国际电信业务服务全面深化开放,国际数据产业市场秩序基本建立,数据流动安全有序,试点建设跨境数据流通服务核心体系,推进跨境数据的分类分级监管,建立数据评估、安全管理、应急响应机制。


--产业价值效用全面释放。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安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体系统筹发展,与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在数字经济、数字生活、数字治理等领域全面释放数字效应。


二、主要任务


(一)构筑数据要素支撑底座


1.构建高标准网络链接架构


全面部署新一代基础设施,加大光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IPv6+建设力度,持续完善临港新片区数字底座。重点推进5G独立组网,实现临港新片区5G网络覆盖率≥95%。以国际领先标准建设大容量、智能化的IP城域网。建设长三角新型基础设施区域连接枢纽,打造与长三角连接的骨干光缆网络和超高速传输系统。推进新建直达海光缆系统在临港登陆,进一步提高国际网络传输速率、通信容量。


2.建设高水平算力协同体系


持续提升国际互联网访问质量,建成全球数据枢纽平台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等功能型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临港算力枢纽。建设临港大数据中心绿色集群,推动与海洋科技、低碳绿色融合布局,率先试点打造PUE1.25的节能数据中心示范。


3.建设高能级国际数据枢纽


打造全球数据汇聚流转枢纽平台,深化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探索离岸数据服务创新试验区,推动“两头在外”数据的自由流动和高效服务,带动发展跨境电商、国际金融科技、离岸数据服务外包等关联业态,促进国际信息流量在临港新片区集聚和落地。


4.建设高密度智能物联感体系


夯实临港城市物联网数据基础,结合“空天地海人”设计理念,建成感知城市脉搏的泛在网络,聚焦滴水湖核心区域,科学部署物联网感知终端,并逐步扩展至临港新片区所有区域,完成20万个部署。构建跨层级、跨行业、跨数据的物联网感知管理新平台,实现物联感知数据统一接入、集中管理、远程调控和数据共享,全面支撑应急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城市管理、海洋管理、经济运行管理、交通运行管理等行业应用。


5.建设高可靠支撑服务平台


建立“云、网、数、安、链、智”技术能力的数字整体赋能平台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构建覆盖软硬件的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数据的保护措施,建设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体系,探索区块链技术、量子通信技术在数据保护、数据传输方面的安全应用。构建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国际数据传输技术监测发现与拦截能力,建设与监管要求相匹配的安全能力。


(二)打造数据产业承载区


6.打造信息飞鱼核心承载区


加快推进“信息飞鱼”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岛建设,先行先试数据跨境便捷流动。积极搭建跨境研发、跨境数字贸易新型功能性平台,建成集数据中心、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专用数据通道、跨境数据流通于一体的服务平台。聚焦航运物流、金融服务、跨境贸易、汽车制造领域,形成产业集聚区。联动全市数据产业园区,服务全球理念最超前的数字经济市场主体。


7.建设国际数据交易交付研究中心


探索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上海数据交易所国际交易交付研究中心,加强数据交易相关的数字信任体系建设,创新融合大数据、区块链、零信任等技术,构建数字信任基础设施,保障可信数据交易服务。


8.推动国际离岸数据服务中心试点


打造“境内关外”数据实验区,健全离岸区数据服务框架,通畅境内外数据流动,允许经过批准在离岸区内从事业务的企业和机构,在特定区域内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通过国际数据专线进行国际数据服务。


9.建设数字贸易先行先试区


对接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开展先行先试。创新改革试点监管理念,完善“数字贸易线上展示平台”,整合云服务、数字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领域,数字内容、跨境电商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国际数据服务、元宇宙、NFT、量子计算、加密技术和数据安全等新赛道,促进数字贸易生态建设发展。


10.建设电信服务开放试验区


依法有序开放增值电信业务,争取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5项增值电信业务试点对外资开放,逐步取消外资控股比例限制。在特殊监管区域允许国内基础电信服务商为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提供直接的国际信息访问服务。探索国际信息服务白名单制度。


(三)构建繁荣有序市场生态


11.培育优质企业主体


加大对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培育力度,建立国际数据贸易服务平台,“孵化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质企业主体,完善临港国际数据贸易全产业链结构,设立数据贸易国家工程实验室,创新数据组织、数据体验、数据能力成熟度、数据资产化自评估等服务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示范主体作用,持续提升自主创新、产品竞争和知识产权布局能力。鼓励中小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12.激发市场用数活力


增强临港数据产业相关企业用数意识和能力,培育数据驱动的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加强提升链主企业的数据带动能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积极参与数据流通交易。塑造跨国企业的全球化数据运营能力,推动海外数据研发机构落地临港,探索中国数据企业走出去和海外数据企业引进来过程中的数据融合路径。


13.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持续提升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全以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港先导区为牵引,联动上海市各特色产业园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数据产业的国际延伸线,服务全球总部企业、央企国企出海,吸附国际数字经济企业入驻,带动国际数据产业流量,激活国内、国际双循环。鼓励企业围绕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国际交流合作等开展先行先试。立足临港新片区“4+2+X”重点产业领域,聚集一批以智能制造、大数据/云计算、航空航天、人工智能、智能汽车、工业互联网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14.打造标杆示范项目


打造国际协同创新标杆示范,聚焦跨境数据流动、数字交易、云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分层次打造一批集数据中心、数据、算法、算力于一体的综合性标杆项目。创建标杆园区,重构园区指标体系,推动打造一批数据富集、场景丰富、治理规范为主要特征的新型产业园区。深度应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装备,进一步丰富数字化、智慧场景应用。


(四)试点跨境数据流通服务


15.优化数据跨境流动操作规则


畅通数据流通渠道,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和防范。建立健全数据跨境、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的安全监管机制。制定临港新片区全行业数据跨境流动操作办法,优化事前申请审核、事中存证传输和事后监管抽查的管理流程,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16.深化数据跨境流动试点


推进企业数据跨境安全流动试点评估工作,加快不同产业领域的企业启动申报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安全评估。试点建立行业示范枢纽节点,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监测预警等技术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等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数据泄露等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


17.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功能


提升跨境数据流通运营服务能力,设立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主体。建立完善新型统计和评估评价体系,重点开展数据要素统计核算、数据资产评估及会计核算、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绩效评价;开展“数据财政”等相关前瞻研究。加强与RCEP、DEPA、CPTPP的规则对标和压力测试,开展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跨境、数据资产化等在内的标准化试点。


(五)提升数据赋能产业价值


18.赋能数字经济高效化


以经济数字化转型为引领,培育数据驱动的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推动数据赋能百业创新发展,形成优秀应用解决方案,建设成熟应用场景标杆,建设一批大数据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数据创新载体。


19.赋能数字生活便利化


以生活数字化转型为引领,推动质量民生体验升级,形成高品质、个性化的质量民生体验。打造服务居民、服务家庭、服务社会的成熟应用场景。持续建设数字家园试点示范,推动大数据与居家生活融合应用。


20.赋能数字治理精细化


以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引领,推动政务服务智慧精细,深入推进数据赋能“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城市运行安全可靠,创新城市风险智能预警、智能监管防范应用场景,深化“一网统管”观管防一体化建设。推动经济、生活、城市治理体系综合性场景应用创新,驱动形成超大城市治理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


统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统筹政策落实,健全国际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协调机制,在政策、市场、监管、保障等方面加强部门赋能。


(二)强化技术供给


改革技术研发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强化需求导向,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平台化协同的创新机制。深化国际数据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健全技术成果转化激励和权益分享机制。培育壮大一批从事数据合规评估、质量评估、定价咨询、经济撮合、数据交付等专业数商机构,培育相关领域人才,提高数据要素稳定交易流通专业服务能力。


(三)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对国际数据基础软硬件、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补齐产业短板,提升基础能力设立专项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国际数据企业提供支持。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数据企业上市融资。


(四)促进人才培养


鼓励高校优化国际数据相关专业和课程设置,深化新工科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探索基于知识图谱的新形态数字教学资源建设。鼓励高校与国际数据企业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专业升级调整,对接产业需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开展国际数据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创新人才引进,吸引国际数据人才回国就业创业。


(五)推动国际合作


充分发挥多双边国际合作机制的作用,支持国内外数据企业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品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推动临港数据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跨国公司、科研机构在国内设立大数据研发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数据是新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工信部发布的《“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中要求大数据产业要“围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着力推动数据资源高质量、技术创新高水平、基础设施高效能,围绕构建稳定高效产业链,着力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和行业赋能效应”。数据要素作为新时代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为构建国家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数据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2021年,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2021年起上海市陆续出台《上海市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的格局初步形成。


数据是临港建设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和现代化新城的重要基础支撑。2021年8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临港加快发展信息通讯、跨境数据交易等服务贸易,并着力打造国际数据港,建设数字经济高地。进一步彰显临港新片区作为我国面向国际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通道、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试验田定位,体现临港在国际数据产业体制创新引领地位。2022年1月起实施的《上海市数据条例》明确聚焦临港新片区建设国际数据港,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2022年3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正式发布实施,设有“数据流动”专章,明确了打造国际数据港、推动重点领域数据跨境流动、推动数据产业国际化及数字贸易等。


立足“十四五”时期临港数据产业发展基础及国际数据港建设实际,进一步推进临港新片区产业供给能力和行业赋能效应提升,结合临港新片区实际情况,拟发布《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产业专项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2022年9月6日至9月13日期间,在“上海临港”政府网站上公开征集市民对《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产业专项规划(2022-2025年)》(意见征求稿)的意见。截止意见收集期结束,未收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