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征询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草案公示,具体如下:
一、方案概况
(一)主要内容
包括支持对象、支持内容、附则等。
(二)方案期限
方案基准年为2025年,实施期至2028年。
二、公示期限:
(一)公示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二)收集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142329848@qq.com
详情见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支持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重要”指示精神,在临港新片区统筹发展在岸和离岸业务,顺应中间品国际贸易发展趋势,推动临港新片区建设离岸贸易全球枢纽节点,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对象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适用于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依法合规开展离岸贸易等临港新片区鼓励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相关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促进离岸贸易产业集聚发展
1. 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离岸贸易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鼓励银行、律所、审计、保险等高水平专业服务机构为相关离岸贸易企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2.鼓励企业做大离岸贸易规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其自然年度的离岸贸易实际收汇规模,每万美元给予最高 100元人民币或200 元人民币的规模奖励,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年。
3.享受离岸贸易印花税减免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对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享受免征印花税政策。
(二)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能力
4. 提高诚信合规企业离岸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鼓励银行完善内部管理,实施客户分类,优化自主审核,提升服务水平,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5.鼓励优质企业参与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鼓励优质企业在临港新片区设立离岸贸易专营子公司(以下简称“试点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凭指令办理离岸贸易资金划转。
6.优化离岸贸易融资支持。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离岸贸易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融资产品,优化授信审批流程,进一步为离岸贸易提质增量提供金融支持。
(三)以数字技术赋能离岸贸易创新发展
7.运用数字化平台为离岸贸易发展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鼓励相关机构依托数字化平台提供的公共信息资源,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数据支撑,为相关配套政策的执行落地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
8.鼓励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码)的推广使用。鼓励引入LEI码等数字身份加强对离岸贸易境内外交易主体的背景合规性审查,并对申领LEI码的离岸贸易企业给与相关费用补贴。
9.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探索构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区块链、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等监管科技手段,统筹做好风险防范和协同应对。
三、附则
(一)本措施自 2025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8年 12 月 31 日止。
(二)申请本扶持措施的企业应依法合规经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对申请单位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追回相关奖励。
(三)本措施执行期间可根据发展实际需要,适时优化调整措施的支持口径,经批准后实施。本措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措施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