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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15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已经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注销其名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经(现场检查、电话联系、系统查询),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瑞兴路58号6幢附属办公楼一层107室 法定代表人:陈伟)表示其公司名下未曾使用过设备(设备名称:其他机动车 注册代码:50003101192007100017,底盘号:050011295)。
我局拟对该设备《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现予通告。本通告期限15日,如对上述通告内容有异议,请相关单位在通告期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通告期结束后,注销生效。
特此通告。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