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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25点击次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奖评选表彰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奖评选表彰奖励办法》共五章十九条,内容包含总则、申报、评审、表彰奖励、附则,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奖(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奖”),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五个重要”重要指示精神,激励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高标准高质量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制度创新的积极性,推动涌现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奖是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办的市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遵循服务国家战略、激励改革创新、突出价值导向、严格规范评选的原则开展工作。评选范围为2019年8月以来实施的,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肯定(有书面批示),或受到中央部门、国家部委肯定和推广(有相关证明)的;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有书面批示),或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和推广(有相关证明)的;在临港新片区涌现的符合“首创性、已实施、效果好”要求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成果。奖项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二、申报流程
一是内部公示。各申报单位应当就拟申报成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评选办进行申报。二是填写申报书。含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成果说明、内部公示情况、申报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意见等,有其他相关材料的可以一并随附。三是关于联合申报。涉及2个及以上参与单位的项目由参与单位联合申报。
三、评审程序
一是材料初审。评选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二是专家评审。遴选国内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创新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各专家采取实名方式,逐个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打分。根据总评分确定综合排名,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三是征求意见。经专家评审后,评选办就申报项目负责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四是报审和公示。评选办根据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结果,研究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报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上海临港”官网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评比达标表彰”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四、表彰授奖
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名义召开表彰大会,并通过媒体对外公开报道。对获得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奖项目团队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同时,与绩效考核工作挂钩,对获奖项目团队所在单位或部门,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加强评优评先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