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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操作指引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6-07-08点击次数: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操作指引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临港新片区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操作指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便于相关数据处理者准确理解和把握《实施办法》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

根据《数据安全法》《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临港新片区按照“负面清单+操作指引”相结合的数据跨境流动路径,编制出台本《实施办法》,明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操作指引(简称操作指引)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框架,指导数据处理者便捷使用操作指引。

二、《实施办法》的出台目的

本办法聚焦解决数据处理者数据跨境流动合规需求,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为依据,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形成可操作、场景化操作指引数据清单,为数据处理者提供高效、便利、安全的合规指引和管理。同时,以操作指引的实施应用为基准,不断积累领域、场景数据跨境流动需求,进一步推动负面清单、重要数据目录的制定、完善和管理。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计5个章节21条款。第一章“总则”包括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总体定位等3条,明确操作指引的编制和使用依据、范围、目的等。第二章“编制及管理”包括编制流程、指导咨询、动态管理等3条,详细阐述了操作指引的编制发布、管理修订相关工作要求。第三章“备案流程”包括操作指引适用研判、备案方式、备案登记、备案审核及结果反馈、延长备案、备案变更、存证备份、备案咨询等8条,具体介绍了操作指引的备案流程。第四章“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置”包括定期自查、监督管理、违规追责、法律责任等4条,明确了监督管理的要求以及违法违规的责任。第五章“附则”包括法律适用、容错豁免、办法解释及施行时间等内容。

四、《实施办法》的具体举措

《实施办法》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指导和帮助数据处理者高效合规地开展数据跨境流动:

一是明确操作指引的政策定位。为数据处理者提供高效、便利、安全的合规指引和管理。若相关领域已发布负面清单,有合规化需求的数据处理者可结合操作指引开展数据跨境便捷流动。若相关领域未发布负面清单,可率先按照操作指引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同时,以操作指引的实施应用为基准,不断积累领域、场景数据跨境流动需求,进一步推动负面清单、重要数据目录的制定、丰富、完善和管理。

二是明确操作指引的编制流程和使用方式。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研究编制操作指引。通过需求调研、场景分析、研究论证,编制并发布需求迫切、内容成熟、论证充分的场景化操作指引,做好操作指引的相关实施解释,并指导数据处理者合规适用。数据处理者认为适用操作指引开展数据跨境活动的,可向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申请登记备案,实现数据跨境流动合规化。对于特定行业对出境数据有存证要求的,应当进行存证。

三是明确各方职责、管理要求等,为后续工作开展做好准备。加强对新片区内企业数据跨境活动的事中事后管理,建立“企业自查+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行备案的数据处理者应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并引入专业第三方核验机制。同时,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联合相关部门与机构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数据处理者应予以积极配合。检查内容包括比对抽检实际跨境数据与备案数据的一致性、是否满足数据跨境传输要求等内容。数据处理者对自身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等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