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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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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6)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1-27点击次数:

根据上海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安排,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第4.1(6)项工作:2021年底临港新片区临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2万立方米/日)通水并完成核验。目前,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了该项整改措施,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临港管委会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临港污水处理厂二期(一阶段)6万吨扩建已于2020年底完成,二期(二阶段)6万吨扩建已于2021年底完成。临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后全厂土建和设备规模均达到20万吨。

二、举一反三情况

持续推进临港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雨污混接排查及整治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系统效能,降低污水溢流污染;加强科学系统运维,充分发挥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效能。

三、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2023年7月,管委会发布了《临港新片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临港新片区污水泵站维护管理考核办法》、《临港新片区雨水泵站维护管理考核办法》、《临港新片区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临港新片区雨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临港新片区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临港新片区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运行管理水平。

临港新片区临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2万立方米/日)投入运行以来,生产运行正常。

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反馈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黄昱程

联系电话:68282591 

电子邮箱:370015295@qq.com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