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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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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951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6-05-22点击次数:

白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上海金融行业跨境数据流动机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临港数据跨境工作进展

近年来,临港新片区以“五个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紧扣“五自由一便利”开放型制度和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定位,在数据跨境领域持续开展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

一是创新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模式。临港新片区目前已形成“负面清单+操作指引”相结合的数据跨境服务管理模式。针对行业共性数据出境需求,通过大量走访调研外资企业,现已会同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等部门发布再保险、国际航运、商贸、气象4个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和生物医药、公募基金、证券、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等9个领域操作指引,服务福特中国、富达基金、葛兰素史克等20家企业有效解决数据出境问题。此外,为兼顾数据出境需求“放得开、管得住”,临港新片区通过“场景化”试点方式解决企业个性化出境需求,为企业打造量身定做的数据出境合规方案,目前已有11个场景案例落地。

二是打造“一站式”数据跨境合规服务。设立全国首个由网信部门支持设立的数据跨境服务中心。配备数据跨境指导专业人员,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数据跨境服务,包括材料受理、业务咨询、跨境指导等环节,在自贸区一线打造数据跨境流动的“绿色通道”,帮助数据处理者高效合规地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目前已指导5家企业完成负面清单申报,6家企业完成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对于委员提出的“纵横向加强上海市跨部门联系会议机制”的建议。横向上,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上海市数据局会同各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主要负责上海市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和操作指引的编制和更新、解决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出境活动存在的问题等工作事项。上海市委金融办、上海金监局、上海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为参与单位,深度参与了上海再保险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及公募基金、证券、再保险领域操作指引工作的需求调研、编制论证、出台落地等过程,参与指导并监督数据出境活动。纵向上,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与国家部委联动,协调国家相应部门对重要数据识别等进行审核把关,推动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促进和规范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并组织上海辖内金融机构参与学习,协调帮助上海企业适用相关负面清单及操作指引落地。

二是对于委员提出的“以两区为抓手整合负面清单及合规指南”的建议。前期,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均为浦东新区(上海自贸区)和临港新片区共同发布和使用,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操作指引适用范围也覆盖至上海自贸区的全部片区。全国其他自贸区正式发布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可参照执行。近期,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适用范围已扩展至全市,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在上海率先实现全域全量落地。

三是对于委员“基于场景整合优化金融业跨境数据评估流程模板”的建议。临港新片区出台了公募基金、证券、再保险等细分领域数据出境操作指引,以场景为区分,针对财产险再保险场景的合约合同交易信息、证券市场研究场景的市场研究信息、公募基金投资者管理场景的投资者管理信息等数据,予以合规出境的明确指引。下一步,还将根据市场新的需求,推进相关领域操作指引拓围增量,纳入企业提出的数据出境新场景、新字段,持续进行更新迭代。

四是对于委员提出的“加强相关政策教育及宣导”的建议。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操作指引是以场景为切入,细分到具体数据子类的正面指引性文件,给予企业数据出境的明确指引和背书。同时,临港新片区在上海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设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为企业数据跨境提供时效性、“一站式”的一线窗口指导服务,并常态化定期组织“临数服”系列数据合规政策宣讲活动。联合国家相关事业单位、国央企、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咨询服务公司、数据科技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组建“数据合规促进荟”,供有数据出境需求的企业找到适合自身的第三方服务。后续临港新片区将持续做大第三方数据合规生态,打造成为国际数据经济产业园的重点产业之一。

感谢您对临港数据跨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