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贸临管委〔2020〕196号
关于成立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对标国内外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科技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机构,增强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完善创新生态体系,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有力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科创平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朱芝松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吴晓华 党组成员、专职副主任
成 员:余献龙 党组成员、办公室(审计室)主任
苗 挺 党组成员、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
处)部长(处长)
唐 浩 发展改革处处长
吴群峰 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张 彤 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处长
张晓阳 金融贸易处处长
毛德春 特殊综合保税区处(航运处)处长
乔璟文 财政处处长
史 炯 规划和自然资源处处长
朱建忠 建设和交通管理处处长
王炯彦 社会发展处处长
严亦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玉华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
顾长石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由张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新片区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其中:
1、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片区科创型平台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明确相关任务分工;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相关工作;动态跟踪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请领导小组听取工作汇报;协助各部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推动科创型平台建设任务落地见效;协调跨部门、跨领域任务以及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争取更多资源和政策突破;对科创型平台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绩效评价、监督考核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推荐指定专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调整。
2、各部门、各单位职责:
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分工参与科创型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应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平台提供相关资源要素、财税金融、招商引企、人才引进、住(租)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产业促进、科技创新、产教融合等方面的支撑和服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8日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