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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3-30点击次数:

 

 

 

 

 

 

 

 

 

 

  

 

沪自贸临管委2020196       

 

 

关于成立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对标国内外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科技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机构,增强临港新片区高新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完善创新生态体系,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有力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科创平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朱芝松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吴晓华  党组成员、专职副主任

  员:余献龙  党组成员、办公室(审计室)主任

           党组成员、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

处)部长(处长)

    发展改革处处长

吴群峰 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处长

张晓阳  金融贸易处处长

毛德春  特殊综合保税区处(航运处)处长

乔璟文  财政处处长

    规划和自然资源处处长

朱建忠  建设和交通管理处处长

王炯彦  社会发展处处长

严亦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玉华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

顾长石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产业和科技创新处,由张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接任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新片区科技创新型平台建设工作。其中:

1、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片区科创型平台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明确相关任务分工;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相关工作;动态跟踪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请领导小组听取工作汇报;协助各部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推动科创型平台建设任务落地见效;协调跨部门、跨领域任务以及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争取更多资源和政策突破;对科创型平台建设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绩效评价、监督考核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推荐指定专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调整。

2、各部门、各单位职责:

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分工参与科创型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应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平台提供相关资源要素、财税金融、招商引企、人才引进、住(租)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产业促进、科技创新、产教融合等方面的支撑和服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328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3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