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创新 · 智慧生态 · 产城融合 · 宜业宜居
发表时间:2024-03-15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已经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注销其名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经(现场检查、电话联系、系统查询),上海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5号B楼DX229室 法定代表人:周容琛)表示其公司名下未曾使用过设备(设备名称:叉车 注册代码:51003101182015020022,底盘号:805152、叉车 注册代码:51003101182015020023,底盘号:807824)。
我局拟对该设备《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现予通告。本通告期限15日,如对上述通告内容有异议,请相关单位在通告期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通告期结束后,注销生效。
特此通告。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